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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开假证明,骗购废渣,污染环境今朝治安拘留
| | 昔日开假证明,骗购废渣,污染环境今朝治安拘留
崇贤镇沾桥村周某某二人,于2002年12月找人伪造我局公章和审批意见,从杭钢骗购150吨工业废料,转手倒卖给当地村民。村民在捡出部分铜、锌、镍等金属出售外,将剩余的废渣随意地倒入了路边、农田和河道等,造成了污染物的扩散,给当地的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带来了安全隐患。 我局于6月13日,对杭钢提供周某某二人的申请报告向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提请了刑事技术鉴定。刑事鉴定结论为:周某某二人申请报告上的印文与环保局提供的相同字样的印文不是同一印章所盖印的。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于7月31日对周某某二人进行立案查处,查实了周某某二人找人伪造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公章和意见,扰乱了余杭区环境保护局正常工作秩序的事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于8月11日,对周某某作出了治安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现周某某正在拘留所中体验自己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近段时间我区出现了一些影响较大的环境污染事件,大多是由于当事人环境意识淡薄所致。因环境污染而受到治安拘留,在我区还是首次,愿这一事件能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避免或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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